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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上班時,下起了大雨,
猶豫了很久,要不要騎車?
想到,昨天把機車停在家樓下,還是騎吧,
畢竟這種大雨,走了十分鐘到站牌,
鞋子溼掉的機率,不亞於騎車到學會。

沿路,十個機車騎士中,有八個都穿拖鞋或鞋套,
我算是少數直接穿鞋不穿襪的人吧,
等紅綠燈時,我都把側架放下來,
然後把雙腳都放在置物區,
或者,僅放一隻腳,讓左腳一路濕吧!

"下雨天,留客天,天留,我不留。"

騎在中興橋上,我突然又想起來這句話,
那是我國小,翻老姐的中學生作文寫作之類的書,
裡頭提到標點符號的重要,
就說這樣的一句話,如果標點符號不對,
會衍生的意思就很多種,

"下雨天,留客天,天留,我不留。"
"下雨天,留客天,天留我?不留。"
"下雨天,留客天,天留我不?留。"

主人與客人的鬥嘴(還有莫名其妙被扯進去的老天)
每次看到這邊,我都會大笑,
老媽永遠搞不懂,看一本中學生寫作,還笑的出來@@"

那本書還在我家,
每次寫作寫不出來,我都會去翻它,
但說真的,它對寫作的助益幾乎是零,
為什麼翻它,只為了看這個小故事。

關於這本書,還有一個有趣的地方,
就是教你寫烏"龜"的龜,
雖然,我也覺得這跟寫作技巧一點關係也沒有,
但當時的我,也是在白紙上,練習了好幾次龜字呢!!
最後會用到的地方,只有在舉例"龜兔賽跑"這種老到牙齒都掉光的典故。

有些書,失去了他原本的定位,
被歸在另一個位置。

就像朋友,當初你覺得他是不離不棄的好兄弟,
在認識後,才發現-根本就是諧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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