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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跟以前暑假實習的同事聊
才知道德高望重的阿姐已經離職多月了......

原因是她看不慣公司的某些地方
於是就撇下不管......
二個月後 就掰了!!

老實說~
我喜歡這樣的率性!!
雖然 會被認為是草莓族...

人,要是不為了那幾分錢~
何苦虐待自己 在不喜歡的工作崗位上!?
既不能盡情發揮 也不能適才適所....

你就活那幾年而已,
幹嘛那麼委屈自己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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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daanit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